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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嘉擴展亞洲基金業務

2010-05-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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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10年5月3日)——美國威嘉國際律師事務所(Weil, Gotshal & Manages)今日宣佈,斐德強律師(John Fadely)加入威嘉香港分所擔任合夥人,成為威嘉卓越的全球基金業務的一員。

斐德強律師在亞洲擁有豐富的經驗,曾代理國際及亞洲發起人設立及重組專注於亞洲的私募投資基金的業務,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地產基金和對沖基金,以及設立共同投資工具及附帶權益計畫。斐德強律師還代理私募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包括設立大型共同投資工具。

此外,斐德強律師能說流利的中文,對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設立的問題有深刻的瞭解。他將與威嘉上海和北京代表處就中國的基金業務,並與威嘉全球的基金設立業務團隊就全球及亞洲的基金業務進行緊密合作。此外,斐德強律師在亞洲工作的八年中,曾在日本從事了三年的法律業務,斐德強律師將繼續為在日本及亞洲其他區域的基金提供法律服務。

斐德強律師獲得普林斯頓大學學士學位及最高榮譽,主修東亞研究,以及獲得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並獲得哈倫•菲斯克•斯通學者(Harlan Fiske Stone Scholar)稱號。他同時擁有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斐德強律師擁有紐約、加州和香港的執業資格。在加入威嘉前,斐德強律師曾擔任高偉紳律師事務所香港分所基金業務部的公司合夥人。

威嘉一直為美國、歐洲和亞洲領先的私募股權基金、地產基金及對沖基金發起人設立基金提供法律服務。

「擴展亞洲基金業務將使我們能夠為全球的基金發起人提供更好的服務,特別是目前發起人越來越注重亞洲融投資活動,」威嘉執行合夥人、傑出的基金律師Barry Wolf如此評論道,「斐德強律師給客戶帶來的不僅是對國際市場規範的瞭解,並具有將這些規範與亞洲的商業、監管和稅務環境結合起來的豐富經驗。」

「斐德強律師的基金設立業務加大了我們亞洲交易業務的優勢,他的加入將幫助我們繼續為亞洲的私募股權及其他基金發起人提供從資金設立到資金投資及退出的各個環節的全面支持,」威嘉亞洲主管合夥人Akiko Mikumo如此評論道。

「在人民幣基金以及本地及離岸基金架構對中國私募股權市場日益重要的大環境下,他的加入將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更全面的業務範圍,」威嘉中國業務負責人項紹琨先生評論道。

美國威嘉律師事務所(www.weil.com)是一家國際著名的律師事務所,擁有1300多名律師,包括約300名合夥人,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在北京、波士頓、布達佩斯、達拉斯、杜拜、法蘭克福、香港、休士頓、倫敦、邁阿密、慕尼黑、巴黎、布拉格、普羅維登斯、上海、矽谷、華沙、華盛頓特區和威明頓設有分所或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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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人:

美國威嘉國際律師事務所

www.weil.com

連絡人:

Rhonda Walker, Rubenstein Associates

212-843-8338, rwalker@rubenstein.com

Bonnie Chan, Weil, Gotshal & Manges

852 3476 9191, bonnie.chan@we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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