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美國商業資訊)--尼爾森公司(The Nielsen Company B.V.)宣佈,2010年9月30日,其間接全資子公司Nielsen Finance LLC和Nielsen Finance Co.對透過私募方式發行的本金總額為7.50億美元、利率為7.75%的優先債券(2018年到期,簡稱「債券」)進行了公開定價,價格為本金額的99.267%。此次私募發行按照修訂版《1933年證券法》(簡稱「證券法」)可取得免予登記資格。預計此次的債券發行將於2010年10月12日結算。
尼爾森公司打算使用此次私募發行的淨收入來贖回該公司利率為10%的8.69億美元優先債券(2014年到期)和相關債券中的一部分。
在美國,這些債券將遵照證券法的144A條款僅對合格機構買家發行;在美國之外,這些債券將遵照S條款僅對美國以外的投資人者發行。除非申請上市登記表已經生效,或者按照證券法及適用的州證券法取得免予登記資格,或者交易不受證券法及適用的州證券法的登記要求限制,否則這些債券尚未按照證券法或任何州證券法進行登記,也不能在美國發行或出售。本新聞稿不構成任何這些債券的銷售要約或者購買要約邀請,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內,如果此類要約、邀請或銷售為非法行為,那麼本新聞稿也不能構成這些司法管轄區內的要約、邀請或銷售。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中的資訊可能構成依照《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安全港條款做出的前瞻性陳述。這些陳述可以透過「可能」、「預期」、「應當」、「應該」及類似表述來識別。由於受到一些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實際結果和事件可能與當前的預期產生重大差異。導致差異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總體經濟狀況,尼爾森公司所參與市場的狀況,消費者、供應商和競爭者的行為,技術進步,以及影響尼爾森業務的法律和監管法規等。所列因素並非全部。無論是由於出現新資訊、新事件抑或其他情況,我們均不承擔更新任何自己做出或由他方代為做出的書面或口頭前瞻性陳述的義務。
關於尼爾森公司
尼爾森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資訊和媒體監測集團,在提供市場和消費資訊、電視和其他媒體監測、線上情報、行動媒體監測、商業展覽以及相關資產方面居於市場領先地位。尼爾森公司為民營公司,其業務遍佈全球大約100個國家,總部位於美國紐約。更多有關尼爾森監測產品的資訊,請造訪www.niels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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