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美國商業資訊)--透過旗下子公司和相關博彩公司經營的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Asia Entertainment & Resources Ltd.(以下簡稱“AERL”,納斯達克股票代碼:AERL、AERLW)今日公佈了2010年9月份未經審計的轉碼數(Rolling Chip Turnover,定義下詳)。2010年9月,公司在澳門的兩個貴賓廳的轉碼數為6.64億美元,與去年同期的5.32億美元相比,成長了25%。公司今年頭9個月在澳門的總轉碼數為67.34億美元,與去年同期的32.84億美元相比,成長105%。
公司的貴賓廳主要經營高注碼的百家樂博彩。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博彩監察協調局(DICJ)的統計,澳門賭場約88%的贏錢都來自百家樂。在澳門,用於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的酬勞方法有兩種。其一是採取固定佣金模式,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按商定的轉碼數比例獲得收入;其二是採取輸/贏分成模式,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按商定的貴賓廳「贏錢」比例獲得收入(外加一定的獎勵),但如果輸錢,也要承擔同樣比例的損失。與固定佣金模式相比,輸/贏分成模式使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承擔玩家行為而產生輸錢的風險,波動性隨之增加。
2009年頭9個月,AERL的所有業務均採取輸/贏分成模式。但為了降低輸錢和波動風險,AERL在去年第4季成功地將澳門市中心區的澳門銀河星際酒店的貴賓廳調整為按轉碼數的1.25%收取固定佣金的模式。今年的頭9個月,AERL的大部分業務均採取固定佣金方式。美高梅酒店賭場的貴賓廳繼續採用比例約為43%(包括一定的獎勵補貼)的輸/贏分成方式。按照這一比例,如果假定贏率(賭場贏錢占總賭注的比例)為2.9%,那麼AERL在美高梅酒店賭場的收入將與按1.25%固定佣金模式經營的收入相等。但如果贏率超過2.9%,那麼AERL的收入將高於按1.25%固定佣金模式經營的收入。由於目前AERL的大部分收入直接與轉碼數掛鉤,因此公司正在加大推廣力度,增加其按1.25%固定比例收取佣金的貴賓廳的玩家人數及博彩時間。因此,為了增加轉碼數,公司將其獲利重新投入以增加帳房的資本,從而支持玩家增加博彩活動。按照統計平均值3.00%計算,AERL在繳納一般及行政費用前的淨利潤一般為轉碼數的0.45%。
按照輸/贏分成模式,AERL的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以轉碼數百分比計的毛贏率的歷史波動範圍為1.1%至4.5%。業界百家樂的平均毛贏率大約介於2.85%至3.00%之間。AERL的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的貴賓廳經營的理論贏率取決於多種因素,其中一些因素是其無法控制的,例如作為博彩業特徵的偶然性。理論贏率也會受到其它因素的影響,其中包括玩家的技術和經驗、所玩遊戲的種類、玩家的經濟實力、賭桌限額、AERL的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的玩家的下注額及玩家的博彩時間等——因此貴賓廳的實際贏率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重大變化,比如相鄰兩個季度之間的變化,從而造成季度業績的波動。這些因素,無論是單一因素還是多種因素併發,都有可能對貴賓廳的贏率造成負面影響。
轉碼數的定義
轉碼數(Rolling Chip Turnover)是賭場用來計算VIP業務交易量的方式,代表玩家的總投注額。投注採用「不可兌換籌碼」(“ non-negotiable chips”)的形式,贏錢賭注則由賭場以所謂的「現金」籌碼支付。「不可兌換籌碼」是專為VIP玩家設計的,以便於賭場計算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應得的佣金。佣金根據每位玩家購買的「不可兌換籌碼」數量來支付。因此,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就需要玩家不時地將他們的「現金籌碼」「轉」(“roll”)為「不可兌換籌碼」繼續下注,這樣博彩推廣公司才能得到佣金(「轉碼數」的名稱由此而來)。透過推廣公司,「不可兌換籌碼」可以隨時兌換為現金。用「轉碼」下注有別於用現金籌碼下注,這種方式也被博彩監察協調局(DICJ)用來區分VIP賭桌收入和大眾市場賭桌收入。
關於Asia Entertainment & Resources Ltd.
AERL的前身是CS中國併購公司(“CS China”),於2010年2月2日收購AGRL。AGRL是其子公司的投資控股公司,這些子公司透過與被稱為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的關係企業達成的利潤協議,可以獲得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來自貴賓廳博彩業務的所有利潤。AGRL的貴賓廳博彩推廣公司目前參與推廣的兩個主要的豪華VIP博彩設施均位於世界最大的博彩市場——中國澳門。其中一家貴賓廳座落於澳門鬧區的澳門美高梅金殿(MGM Grand Macau)高級賭場,由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MGM Grand Paradise, S.A.)經營。另外一家VIP博彩設施由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Galaxy Casino, S.A.)經營,位於澳門市區五星級豪華酒店澳門星際酒店(Star World Hotel & Casino)中。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中包含根據《1995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中安全港條款所做的前瞻性陳述,該陳述涉及各種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前瞻性陳述並非歷史事實。此類前瞻性陳述基於AERL管理層目前的信念和預期,將受到各種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事實結果與前瞻性陳述產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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