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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股東一致通過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合併

2011-07-0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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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步結果,超過96%的投票支持擬議之合併

紐約--(美國商業資訊)--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 Euronext) (NYSE: NYX)今天宣佈,該公司股東已批准採納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Deutsche Boerse AG) (XETRA: DB1)之間的業務合併協議及相關提議。這些提議須獲得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大多數在外流通股的批准(抑或是在某些情況下,獲得大多數表決的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普通股的批准),今天在紐約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上這些提議予以通過。根據初步結果,約96.09%參加特別股東大會的股票投票支持合併,占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在外流通普通股的65.68%。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董事長Jan-Michiel Hessels表示:「我們的股東能夠支持此次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合併所固有的價值,並認識到合併後公司將帶來的巨大利益,對此我們感到非常高興。」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首席執行長Duncan L. Niederauer表示:「股東們的批准是我們完成此次合併過程中重要的里程碑,由此我們朝著打造全球首屈一指的融資場所以及世界衍生品和風險管理領袖這一目標又邁進了一步。在此我要向我們的股東致以謝意,感謝他們仔細斟酌並積極參與這一歷史性的提議,同時也感謝他們明確支持我們對於未來長期價值的信念。」

德意志交易所集團/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合併後將實現:

• 以與雙方長期策略相一致的共同願景為基礎而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行業理念;

• 維護競爭,同時可為客戶創造巨大利益的業務;

• 產生巨大現金流的潛力,以及在投資、發展、創新方面具有財務靈活性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狀況;

• 5.5億歐元(7.98億美元)的綜效,包括完全投入營運後可節約成本4億歐元(5.8億美元),並可增加營收1.5億歐元(2.18億美元)。

此次合併的完成尚需符合以下條件:德意志交易所集團股東對換股要約的接受率達到75%;取得美國和歐洲相關競爭和金融、證券與其他監管部門的批准;並滿足其他例定成交條件。接受期將於下週(2011年7月13日)終止,其間德意志交易所集團股東可以各自股票交換合併後新公司的股票。

股東大會獨立檢查機構Mackenzie Partners將對大會上提交的所有代理投票和無記名投票整理列表。經整理和確認後將公佈最終結果,預計將在約一週時間內完成。

安全港聲明

根據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之間一項擬議的業務合併交易,新組建的控股公司Alpha Beta Netherlands Holding N.V.(簡稱「控股公司」)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一份F-4表註冊說明書,SEC已於2011年5月3日宣佈生效。該註冊說明書包括(1)一份紐約泛歐交易所的委託說明書,這也將構成控股公司的招股說明書,和(2)控股公司的發行說明書,將和控股公司的要約一起用於收購美國持有人所持的德意志交易所股票。控股公司也已向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undesanstalt fue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提交一份要約文件,BaFin已於2011年5月2日批准依據德國《證券收購和接管法》(Wertpapiererwerbs-und Übernahmegesetz)公佈該文件,而文件已於2011年5月4日公佈。

請投資人和證券持有人仔細閱讀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發行說明書、要約文件,以及與擬定業務合併交易相關換股要約有關的其他已經公佈的附加資料,因為它們包含一些重要資訊。您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www.sec.gov上免費獲取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發行說明書,以及紐約泛歐交易所和控股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的副本。此外,還可至紐約泛歐交易所網站www.nyse.com免費獲取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和其他相關文件。可在控股公司網站www.global-exchange-operator.com上獲取要約文件以及其他已經公佈的與換股要約有關的附加資料。已經接受換股要約的德意志交易所集團的股東擁有一定的退出權,這在要約文件中有所說明。

本新聞稿並非購買或出售控股公司、德意志交易所或紐約泛歐交易所股票的要約或邀請。在BaFin批准的要約文件以及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披露了有關公開要約的最終條款和進一步規定。

未取得符合《美國1933年證券法》(U.S. Securities Act of 1933)(修訂版)第10節和歐洲相關法規要求的招股說明書前,不得發行證券。依照除德國、英國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法規,換股要約和換股要約文件並不構成要約的發行、發佈或公開宣傳。擬定業務合併交易相關最終條款將在經歐洲市場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後的資料文件中披露。

受某些例外情況,尤其是與《日本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of Japan)(1948年第25號法令,修訂版)第2條第3 (i)段所界定的合格機構投資人(tekikaku kikan toshika)有關的例外情況的影響,換股要約將不會在日本直接或間接進行,也不會使用郵件或透過任何州際或對外貿易方式或手段(包括但不僅限於傳真、電話和網際網路),或借助日本國家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設施在當地進行。因此,不得透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在日本境內、向日本或從日本郵寄或發佈、轉發或傳播本公告或任何附帶文件的副本。

控股公司的股票尚未,今後也不會,依照日本適用證券法進行登記。因此,受某些例外情況,尤其是與《日本金融工具與交易法》(1948年第25號法令,修訂版)第2條第3 (i)段所界定的合格機構投資人(tekikaku kikan toshika)有關的例外情況的影響,控股公司的股票不得在日本或為了日本任何人士的利益而發行或銷售。

邀請的參與者

紐約泛歐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控股公司及其各自董事和高階主管以及其他管理成員和員工,被視為擬議商業合併交易中紐約泛歐交易所股東委託書邀請的參與者。有關此類潛在參與者所持股份的詳情,將包含在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中。

前瞻性陳述

本文件包含有關紐約泛歐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控股公司以及合併後集團和其他人員的前瞻性陳述,它們可能涉及有關擬議中商業合併、此項交易完成的可能性以及交易對紐約泛歐交易所或德意志交易所業務影響的陳述以及其他非歷史性事實的陳述。就其本質而言,前瞻性陳述涉及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因為它們涉及到事件並取決於將來可能會或不會出現的情況。前瞻性陳述並不是對營運部門未來業績和實際結果、財務狀況以及流動性的擔保,紐約泛歐交易所和德意志交易所營運的產業的發展可能會與本新聞稿前瞻性陳述中說明或暗示的產生顯著差異。任何前瞻性陳述均只反映截至本新聞稿發佈之日的情況。除非法律要求,否則紐約泛歐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或控股公司均無義務因新資訊、未來事件或其他情況更新或公開修改任何前瞻性陳述。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代表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

媒體:

Robert Rendine, +1-212-656-2180

Rich Adamonis, +1-212-656-2140

George Sard/Paul Verbinnen, +1-212-687-8080

投資人:

Stephen Davidson, +1-212-656-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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