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宣佈合併協定終止後重啟5.5億美元股票回購計畫
紐約--(美國商業資訊)--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 Euronext)今天宣佈,由於歐盟委員會否決了該交易所與德意志交易所擬定的合併,兩家公司正在討論終止他們的合併協議。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表示,該集團將把工作重點放在已經為其帶來強勁成長的成功獨立個體策略和核心業務的多元化上,並表示該集團將運用其財務實力,為股東提供更多資本回報。在此方面,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宣佈,打算在合併協議終止以及2012年2月10日公佈第四季和2011年年底業績後,重新啟動5.5億美元股票回購計畫。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董事長Jan-Michiel Hessels表示:「合併如果成功,我們將在全球資本市場上建立一個透明、穩定和效率的高標準,我們曾提議採用切實的大量補救措施,專門應付歐盟委員會對此項交易所關心的問題。但是正如我們在這一過程中所明確表示的,我們不允許做出任何會傷害或損害擬定合併行業和經濟合理性的讓步。」
「儘管我們對歐盟的決定感到失望,而且強烈不認同這一決定,因為這一決定是基於對金融衍生品市場根本不同的理解而做出的,但是現在我們要繼續前進,讓我們的工作重點重新回到執行我們現有的強大策略上,而過去一年,我們一直在有條不紊地實施這一策略。」
「我們核心業務的強大穩固基礎、我們管理團隊的實力和深度,以及我們多元化的全球業務版圖,都能為我們帶來無與倫比的競爭優勢,在快速變化的全球局勢中不斷發展,促進我們連鎖交易所的持續成長,不斷為股東帶來資本回報。」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首席執行長Duncan Niederauer表示:「我對過去一年整個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團隊所做出的努力深感自豪。在有效地將我們擬定合併推進到最後一步的同時,我們還繼續執行了我們的策略,實現了我們對股東的承諾。」
「儘管我們認為合併是加快計畫實施的一種方式,但是我們現有的業務模式始終都是我們的策略重心。過去一年我們的業務表現強勁,帶來了為股東提供更多資本回報的機會,今天公佈的回購計畫就是最好的證明。」
「我們還將利用我們的財務實力,透過技術服務、NYSE Liffe US/NYPC和交易後服務等新計畫,把握衍生品成長的機會。同時,我們將透過持續的成本控制和營運效率提升,一如既往地延續我們在促進業務最佳化方面的成功經驗。」
「在接下來的幾週和幾個月內,我期待著與我們的投資人、員工、客戶和合作夥伴一起分享我們振奮人心的計畫,繼續實施我們的成長策略,培養我們作為金融市場全球領先營運商的聲譽,為股東創造價值。」
「我謹代表本公司,感謝我們不同市場監管人員的努力,他們辛勤工作,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努力滿足我們交易批准流程的要求。」
「最後,我要感謝德意志交易所的同行,他們與我們有著對客戶、股東和員工同樣的價值願景,同時還要感謝他們在交易的整個審核過程中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在與德意志交易所合併協議終止後,股票回購將根據管理層的酌情決定在公開市場或私下協商交易中進行,取決於適用的美國和歐盟法律、法規和批准、策略考量、市場調節和其他等因素。5.5億美元回購計畫將根據2008年3月確定的10億美元董事會授權而執行。
關於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
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X)是全球領先的金融市場運作機構和創新交易科技供應商。該集團位於歐洲和美國的交易所從事股票、期貨、選擇權、固定收益產品和交易所交易產品的交易。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擁有約8000支上市發行產品(不計歐洲結構性產品),旗下股票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紐約-泛歐交易所、NYSE Amex、NYSE Alternext和NYSE Arca)占世界股票交易總量的三分之一,是全球最具流動性的交易所集團。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還經營NYSE Liffe,這是歐洲領先的衍生品交易所,也是以交易值計全球第二大衍生品交易所。該集團透過NYSE Technologies提供全方位的商業科技、連結能力以及市場資料產品與服務。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是標準普爾500指數(S&P 500)掛牌公司,也是財星500大企業排行榜上唯一的交易所營運機構。查詢詳情,請造訪:http://www.nyx.com。
安全港聲明
就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之間一項擬議的業務合併交易,新組建的控股公司Alpha Beta Netherlands Holding N.V.(簡稱「控股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了一份F-4表註冊說明書,SEC於2011年5月3日宣佈生效。該註冊說明書包括(1)一份紐約泛歐交易所委託書,該委託書也是2011年7月7日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股東特別會議上所用的控股公司招股說明書的組成部分,和(2)一份發行說明書,和控股公司的要約一起用於收購美國持有人所持的德意志交易所股票。該控股公司也已向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undesanstalt fue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提交了一份要約文件,BaFin批准依據德國《證券收購和接管法》(Wertpapiererwerbs-und Übernahmegesetz)公佈該文件,而文件已於2011年5月4日公佈。交易所要約的接受期於2011年7月13日結束的午夜(歐洲中部夏令時)前到期,交易所要約的附加接受期於2011年8月1日結束的午夜(歐洲中部夏令時)前到期。根據德國《證券收購和接管法》第39c條規定,早前未接受交易所要約的德意志交易所股東仍可以在2011年11月4日結束的午夜(歐洲中部時間)前接受。
請投資人和證券持有人仔細閱讀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發行說明書、修訂版要約文件,以及與擬定業務合併交易相關換股要約有關的其他已經公佈的附加資料,因為它們包含一些重要資訊。您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www.sec.gov上免費獲取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發行說明書,以及紐約泛歐交易所和控股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的副本。此外,還可在紐約泛歐交易所網站www.nyse.com免費獲取最終委託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和其他相關文件。可在控股公司網站www.global-exchange-operator.com上獲取修訂版要約文件,以及其他已經公佈的與換股要約有關的附加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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