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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注意:Glancy Binkow & Goldberg LLP提醒投資人針對世紀互聯資料中心有限公司集體訴訟案的主要原告登記截止日

2014-11-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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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美國商業資訊)--Glancy Binkow & Goldberg LLP提醒世紀互聯資料中心有限公司(21Vianet Group, Inc.)(下文簡稱「世紀互聯」或「公司」)(NASDAQ:VNET)的投資人,2011年4月21日至2014年9月10日之間,包括(「集體訴訟期間」)的世紀互聯美國存託股票的購買者,應於2014年11月11日之前向美國德州東區地方法院提交申請被指定為股東訴訟案的主要原告。

 

請致電(888) 773-9224 或(310) 201-9150與Lesley Portnoy或Casey Sadler聯絡,或發送電郵至shareholders@glancylaw.com討論該事宜。如果透過電郵查詢,請附上您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和購買的股票數量。

 

世紀互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電信商中立的互聯網資料中心服務。該起訴書訴稱如下:(1)該公司誇大其互聯網資料中心網路中的機櫃數量;(2)其很大部分的外包資料中心合作關係已終止;(3)該公司不實表述其管理的網路實體的財務狀況;(4)該公司管理的網路服務業務(占該公司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為非法營運;以及(5)作為前述各項的結果,該公司的財務報表在所有相關時間均嚴重不實和誤導。

 

您無需採取任何行動即可成為該集體訴訟的原告;您可以選擇聘用律師,或不採取行動而仍然成為該集體訴訟的缺席原告。如果希望瞭解該訴訟的詳情,或者對此公告或自身權利或與此相關的利害關係有何疑問,請與Glancy Binkow & Goldberg LLP的Lesley PortnoyCasey Sadler聯絡,地址:1925 Century Park East, Suite 2100,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67,致電 (310) 201-9150,發送電郵至shareholders@glancylaw.com,或瀏覽我們的網站:http://www.glancylaw.com。如果透過電郵查詢,請附上您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和所購股票的數量。

 

根據適用法律和道德準則,本公告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被視為律師廣告。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Glancy Binkow & Goldberg LLP, Los Angeles, CA
Lesley Portnoy
Casey Sadler
(310) 201-9150
(888) 773-9224
shareholders@glancylaw.com
www.glancy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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