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尚尼亞沙蘭港--(美國商業資訊)--GSMA今天公佈最新報告《對撒哈拉以南非洲行動連接徵稅:行動產業課稅及其對數位融合的影響概述》的調查結果。該報告介紹了適用於撒哈拉以南非洲行動通訊服務的稅費制度及其對可負擔性和投資的影響。它探討了行動產業課稅會如何增加該地區的可負擔性阻礙,進而影響數位包容工作。它還討論了不確定的複雜課稅制度如何影響營運商投資並推出基礎設施的能力。
GSMA會長葛瑞德(Mats Granryd)表示:「行動連接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推動因素,但在許多國家,尤其是開發中國家,相對於其經濟規模,行動產業的稅負過重。向行動產業徵收的過重稅負導致其積極的經濟貢獻被忽視,並對可負擔性和投資帶來負面影響。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促進經濟成長而不是阻礙經濟發展,對於政府而言極為重要。」
主要報告調查結果
此次研究調查結果顯示,針對行動產業的課稅具有扭曲性影響,並重點提到調整特定產業稅和規費的潛在經濟效益。
-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截至2016年底,超過4.2億用戶(佔該地區43%的人口)訂用行動通訊服務;但是,該地區有著巨大的數位鴻溝,截至2016年底,僅26%的人口訂用行動上網服務;
- 2015年,在此資料適用的12個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行動產業以稅金、規費及其他費用形式平均上繳了35%的收入。行動產業繳納的稅金中,約26%是特定產業稅,而與廣稅基課稅無關;
- 行動網路營運商(MNO)向政府繳納的稅金超過其在經濟中的規模。例如,在剛果民主共和國,行動產業收入占2015年GDP的3%,而行動產業納稅卻占政府總稅收的17%以上;
- 對於此資料適用的該地區27個國家,用於購買手機和每月500 MB資料量的整體行動通訊持有成本(TCMO),平均占月收入的10%,遠超出聯合國寬頻委員會(UN Broadband Commission)建議的5%上限;
- 過去五年,該地區的行動網路營運商已對其網路投資370億美元。但是,頻繁的稅制變動及向行動營運商徵收的高額稅金,增加了複雜性和營運負擔;以及
- 按照行動產業收入的比例徵收較高稅費的國家,往往在行動上網連接就緒方面的水準相對較低。
建議
調整特定產業稅和規費,可促進連結性、經濟成長、投資和財務穩定性。撒哈拉以南非洲政府應重新考慮特定產業稅費的多項改革原則,以促使行動產業課稅能向其他領域的課稅,以及向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等國際組織建議的最佳實務看齊:
- 減少特定產業稅和規費;
- 降低行動產業稅費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
- 取消針對獲取行動通訊服務的消費稅;
- 支持有效的頻譜定價,以提升品質和提供更經濟實惠的服務;
- 減少或取消進口關稅;
- 對行動理財等新興服務實施鼓勵性稅制;
- 取消國際來電稅;以及
- 避免規費和稅金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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