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美國商業資訊)--Susman Godfrey LLP與Hausfeld LLP發佈以下內容:
我們已與巴克萊銀行達成和解協定,該協定涉及直接透過巴克萊銀行或非和解被告(接受與美元倫敦銀行間拆放利率(LIBOR)有關的款項)購買場外金融衍生品和非衍生工具的個人和機構。巴克萊銀行與非和解被告均為美元LIBOR的報價銀行。請造訪www.BarclaysLiborSettlement.com查看被告名單。這些工具包括某些利率交換、期貨匯率協議、資產交換、債務抵押債券、信用到期交換、通膨交換、總收益交換、選擇權和浮動利率票據。
該訴訟指稱,各大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操縱美元LIBOR,為謀求自身利益而人為地降低利息,導致購買者的美元LIBOR工具利息收入低於其應得利息收入。原告提出了反壟斷、違反合約以及不當得利的指控。巴克萊銀行否認存在上述罪行。
和解協議涵蓋符合下列條件的個人和機構:
- 直接購買某些美元LIBOR的金融工具;
- 從巴克萊銀行或任何非和解被告(或其子公司和附屬公司)處購買;
- 位於美國;以及
- 在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期間持有上述工具。
該和解將設立1.2億美元的和解基金,用於支付遞交有效索賠、符合資格的集體和解成員。此外,巴克萊銀行將與原告就繼續控告非和解被告事宜展開合作。
集體和解成員必須於2017年12月21日之前在線上或以郵件形式遞交索賠證據,以獲得相關款項,前提條件是上述成員與巴克萊銀行或非和解被告之間存在合格交易。到目前為止,我們仍不清楚每位已遞交有效索賠的集體和解成員將獲得多少款項。
即使不採取任何行動,集體和解成員也將失去針對巴克萊銀行所犯指控行為提起訴訟的權利,並將受到法院有關和解裁決的約束。該和解不會導致放棄對任何非和解被告的訴訟請求權,而且控告非和解被告的訴訟仍持續進行。如果集體訴訟成員希望保留對巴克萊銀行的訴訟權利,那麼他們必須在2017年10月9日之前脫離和解之集體。如果他們未脫離和解之集體,則可在2017年10月9日之前對和解協議提出異議。
法院將在2017年10月23日舉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批准和解以及集體之律師有關律師費高達和解基金三分之一金額的請求,外加成本和開支的償付。集體和解成員或其律師可自費出席聽證會並發表講話。
查詢詳情,請造訪www.BarclaysLiborSettlement.com,或致電1-888-568-7640。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http://www.businesswire.com/cgi-bin/mmg.cgi?eid=51594332&lan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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