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美國商業資訊)--位於荷蘭的基金會Stichting ELCO Foundation已代表機構投資人向荷蘭法院提起訴訟。這些機構投資人在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執行了300多兆美元的交易名義價值,並因指控中所提到的操縱LIBOR、EURIBOR和TIBOR利率而蒙受損失。
基金會代表符合資格的市場參與者,主張向瑞士聯合銀行、荷蘭合作銀行(Rabobank)、駿懋銀行(Lloyds)和毅聯匯業集團(ICAP)(簡稱「被告」)索賠,並希望因指控提到的被告操縱利率行為而確認賠償請求。基金會是在被告拒絕或忽略其商討友好和解的邀約之後,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交易與LIBOR、EURIBOR和TIBOR相關金融工具的投資人可與ELCO Investor Services LLC (EIS)聯絡,支持基金會的行動,而且只需在勝訴後繳納費用,沒有預繳費用或風險。EIS將提供所有行政服務、合格索賠評估,並為訴訟提供資金。
背景
LIBOR、EURIBOR和TIBOR均為每日發佈的銀行間拆放基準利率(無需抵押)。這些利率在全球用於不同種類的金融工具以及產品的價值確定和結算,例如貸款、選擇權和利率衍生品。
在本訴訟中,原告指控被告為獲取私利而操縱EURIBOR、LIBOR和TIBOR利率(以及一系列其他基準利率),但犧牲了不知情的交易合作夥伴、機構投資人以及全體市場參與者的利益。
荷蘭公司荷蘭合作銀行的員工已承認存在這一欺詐行為,同時還承認,這一欺詐行為屬於這些員工應履行的工作職責。該銀行已向荷蘭公共檢察機關、美國和英國有關部門支付共計7.74億歐元的罰金,包括向荷蘭公訴人支付的7,000萬歐元罰金(歷來向監管機構支付的最高罰金),並藉此規避國際訴訟。荷蘭公訴人認為,這類刑事犯罪歸咎於荷蘭合作銀行,該銀行應對其員工的行為負責,同時本應採取措施預防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
監管行動
到目前為止,14家銀行和經紀商因與操縱基準利率(包括LIBOR、EURIBOR和TIBOR)有關的事宜,已支付近100億美元的監管罰款。
美國民事訴訟
在美國,代表因基準利率操縱而蒙受損失的市場參與者的民事/私人反托拉斯訴訟正在進行當中。集體訴訟涵蓋因在美國受操縱利率衍生工具市場進行交易而蒙受損失的當事人,但並不涵蓋美國之外的交易,而且這些交易沒有資格獲取任何由和解和/或美國集體訴訟判決提供的賠償。
目標和加入訴訟
基金會的目標是透過和解或法庭判決,挽回因被告進行被指控的非法利率操控而造成的損失。
定居歐洲或在歐洲設立辦事處、且在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在歐洲市場以不同貨幣交易利率交換、信貸違約交換、遠期利率協定、交換選擇權、外匯交換、貨幣交換、利率期貨和其他利率衍生品的投資人,應與ELCO Investor Services (EIS)聯絡索取有關交易合格性的資訊、文件和評估。
關於Stichting ELCO Foundation
Stichting ELCO Foundation是依據荷蘭法律成立的獨立法律實體,致力於保護因被告銀行和經紀商(屬荷蘭法院司法管轄)操縱基準利率而蒙受損失的股東的利益。基金會主席是前海牙上訴法院法官Dick Bouma。
關於代表基金會並處理訴訟事宜的律師事務所
Lemstra Van der Korst是一家荷蘭律師事務所,代表基金會和支持基金會的投資人負責訴訟事宜。於美國處理這些事務的律師Lowey Dannenberg, PC在代表市場參與者(因銀行操縱拆借利率而蒙受損失)進行商品操縱和衍生品反托拉斯訴訟方面擁有得天獨厚的專長。
關於ELCO Investor Services提供商
ELCO Investor Services LLC (EIS)代表基金會提供資訊、所有行政服務、交易評估和資金。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http://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171219006243/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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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ip Wijers, f.wijers@lvdk.com
Jurjen Lemstra, j.lemstra@lvd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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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info@elcoinvestorservices.com
網站:www.elcoinvestorservic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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