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BUSINESS WIRE)--昨天,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聽取了Sisvel和Haier 之間另一專利侵權案的口頭辯論,該案涉及Sisvel對侵犯其蜂窩標準必要專利 (SEP) 行為要求禁令救濟。昨天的裁決標誌著Haier 侵犯Sisvel歐洲專利EP 1 264 504 (簡稱 “EP 504”) 的侵權案以及長達6年關於FRAND原則法律糾紛的最終裁決。
在裁決之前,BGH (1) 確認了Sisvel EP 504的德國專利於2020年4月28日的有效性; (2) 確認了Sisvel歐洲專利EP 0 852 885 B1 (簡稱 “EP 885”)的德國專利於2020年3月10日的有效性;和 (3) 於2020年5月5日推翻了杜塞爾多夫(Düsseldorf)上訴法院2017年錯誤地將Haier視為有意願的被許可人的判決。BGH 於2020年5月裁决的理據中,為FRAND談判過程的一些方面提供了有用的指引 (見https://www.sisvel.com/news-events/news/clarifications-on-licensing-of-standard-essential-patents-german-federal-supreme-court-issues-its-final-ruling-in-sisvel-vs-haier-case) 。BGH昨天不僅確認了對EP 504的侵權行為,還再次確認了其2020年5月裁决中的立場。
Sisvel International S.A. 總裁Mattia Fogliacco表示:「Sisvel的做法已完全得到平反。在各件Sisvel與Haier之間的訴訟案中,已沒有什麼需要由BGH來判定。我們今天可以肯定,Sisvel在保護公平競爭環境、尋求所有可能的補救措施方面是正確的。」
「我們歡迎BGH確認其立場,也熱切希望在裁決理據公佈後可以得到更多指引。但我們的律師對聽證會的感覺非常正面,而且裁决本身已說明一切。一個關鍵因素是,Haier請求移交案件到歐洲法院作進一步澄清,即使已提供大量指引,該請求仍遭到拒絕。BGH作出了裁決,顯然認為沒有必要進行移交。」Sisvel歐洲訴訟負責人Florian Cordes說:「在我們看來,現在再清楚不過:實施者有義務積極參與談判過程,不可不按FRAND原則簽訂許可協議。」
關於Sisvel的移動通信項目 (Mobile Communication Program, MCP)
針對Haier的專利是Sisvel“移動通信項目” (MCP) 的一部分,也包含在其 “無線” 項目的雙邊許可中。Sisvel MCP是一個許可平台,用於許可對蜂窩標準如2G、3G和4G的必要專利,這些專利由多家公司包括空中巴士國防航天 (Airbus DS) 、Fraunhofer、荷蘭皇家電信 (Royal KPN) 、三菱電機 (Mitsubishi Electric) 、Orange、Sisvel、Wilus和3G Licensing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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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isvel
Sisvel是促進創新和管理IP的世界領導者。集團為其全球合作夥伴識別、評估及最大化IP資產的價值,為公司提供收入來源可用以再投資於創新以產生未來收入。Sisvel在管理專利組合方面擁有超過35年的成功經驗,所管理的專利組合涵蓋音頻壓縮標準 (MP3和MPEG Audio) 以及由數位視訊廣播組織 (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Project) 維護的廣播和數碼地面電視標準。Sisvel運營的專利池和聯合許可項目涉及的領域包括移動通信、無線局域網802.11、視頻編碼、數碼視頻廣播、推薦引擎以及寬頻接入數據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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