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美國商業資訊)--原因:紐約州紐約市,2021年2月23日。全球投資人權益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提醒(1)在2020年10月6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間(含上述日期,簡稱「集體訴訟期」)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公開交易的Clover Health Investments, Corp.(前稱Social Capital Hedosophia Holdings Corp. III)(NASDAQ: CLOV, CLOVW) (NYSE: IPOC)證券;和/或(2)根據或可追溯到2020年12月Clover和Social Capital III合併時發佈的註冊聲明和招股書而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得上述證券的人士牢記,原告代表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6日。
這意味著什麼:在集體訴訟期購買了Clover證券的人士可能有資格獲得賠償,而且可以透過勝訴分成安排,免去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
接下來該如何做:如欲加入Clover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30.html 、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法律事務所已經提起了集體訴訟案。如果您希望擔任原告代表,則必須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原告代表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麼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人選擇合格且在擔任領導職務方面有成功可查記錄的律師。通常,發佈通知的法律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或資源。Rosen Law Firm在全球為投資人提供服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2017年,Rosen Law Firm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而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選為排名第一的法律事務所。自2013年以來,Rosen Law Firm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三名,而且已為投資人追回數億美元的資金。事務所僅在2019年便為投資人追回了超過4.38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事務所的眾多律師都得到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肯定。
案件詳情:本訴訟認為,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和註冊聲明中做出虛假和/或誤導性聲明,以及/或者未能揭露:(1) Clover的Clover Assistant平臺因至少12項問題而遭受司法部(“DOJ”)的主動調查,這些問題包括回扣、行銷行為和未揭露的第三方交易;(2) DOJ的調查對公司造成生存風險,因為公司的大部分收入來自美國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3) Clover的銷售是由一項未揭露的主要關係人交易和針對老年人的誤導性行銷帶動的,而不是由其所謂的「同類最佳」科技所驅動;(4) Clover的大部分銷售是由Clover和Clover銷售主管控制的外部經紀公司之間未揭露的關係所進行;以及(5)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關於其業務、營運和前景的陳述均嚴重失實並具有很大的誤導性,並且/或者缺乏合理的依據。訴訟稱,當市場瞭解真實資訊之後,投資人便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Clover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30.html、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
上述訴訟的集體尚未得到認證。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師將不會為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個人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投資人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的分成金額與其是否為原告代表無關。
敬請在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或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關注我們,瞭解最新情況。
律師廣告。先前的結果並不保證可獲致類似結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 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10223006170/en/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Laurence Rosen, Esq.
Phillip Kim, Esq.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熱線:(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lrosen@rosenlegal.com
pkim@rosenlegal.com
cases@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