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美國商業資訊)-- Newmont Corporation(以下簡稱「Newmont」或「公司」)今天宣布,就其收購Newcrest Mining Limited的事宜,公司開始提出交換要約(每項要約均稱為「交換要約」,統稱「交換要約」),以交換Newcrest的全資子公司Newcrest Finance Pty Limited(以下簡稱「Newcrest Finance」,與Newmont合稱「發行人」)發行的任何及所有未償還票據(以下簡稱「現有Newcrest票據」),用於換取:(1)由發行人新發行的本金總額最高為16.5億美元的新票據(以下簡稱「Newmont票據」),以及(2)現金。具體細節見下表。
下表列出了現有各系列Newcrest票據的交換對價、提前贖回溢價和交換對價總額:
現有 |
到期日 |
未 |
交換 |
+ |
提前贖回 |
= |
交換對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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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到期的3.250%票據/65120FAD6和Q66511AE8 |
2030年5月13日 |
6.5億美元 |
本金金額為950美元的2030年新Newmont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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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50美元的2030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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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1000美元的2030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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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年到期的5.75%票據/65120FAB0和Q66511AB4 |
2041年11月15日 |
5億美元 |
本金金額為950美元的2041年新Newmont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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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50美元的2041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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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1000美元的2041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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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年到期的4.200%票據/65120FAE4和Q66511AF5 |
2050年5月13日 |
5億美元 |
本金金額為950美元的2050年新Newmont票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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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50美元的2050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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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金額為1000美元的2050年新Newmont票據和1美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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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於被接受進行兌換的每本金金額1000美元的現有Newcrest票據。 |
(2) |
包括提前贖回溢價。 |
在進行交換要約的同時,發行人正在徵集同意書(每份同意書均稱為「徵集同意書」,統稱「徵集同意書」),以通過對現有Newcrest票據的每份契約的某些擬議修訂。擬議修訂將取消該等契約中的某些契約、限制性條款、違約事件和相關條款。
每項交換要約和徵集同意書均以完成其他交換要約和徵集同意書為條件,但發行人可自行決定隨時放棄與任何一項或多項交換要約有關的此類條件。發行人對某一交換要約所做的任何條件棄權將自動適用於相應的徵求同意書。
交換要約和徵求同意書是根據2023年11月27日的要約備忘錄和徵求同意書聲明(以下簡稱「要約備忘錄和徵求同意書聲明」)中所載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的。
在2023年12月8日美國東部標準時間下午5:00或之前(除非延期)(以下簡稱「提前贖回日期」)有效贖回(且未有效撤回)其現有Newcrest票據的持有人將有資格獲得上表所列的適用交換對價總額。對於所有被接受交換的現有Newcrest票據,交換對價總額包括上表所列的適用提前贖回溢價。在提前贖回日期之後但在2023年12月26日美國東部標準時間下午5:00之前(除非延期)(以下簡稱「到期日」)有效贖回其現有Newcrest票據的持有人將沒有資格獲得上表所列的適用提前贖回溢價。這些持有人只有在交割日才有資格獲得上表所列的適用交換對價。預期交割日將緊隨到期日。
關於交換要約和徵求同意書的文件,只會向那些完成並返回資格確認表的現有Newcrest票據合格持有人分發。這些持有人需要確認他們是(a)《1933年證券法》(修訂版)(以下簡稱「《證券法》」)第144A條定義的「合格機構投資人」,或者(b)位於「美國」境外並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i)不是《證券法》第902條定義的「美國人」,以及(ii)是「非美國合格受讓人」(如要約備忘錄和徵求同意書聲明所定義)。交換要約和徵求同意書的完整條款和條件在要約備忘錄和徵求同意書聲明中有詳細描述,如欲獲取副本,請聯絡D.F. King & Co., Inc.(與交換要約和徵求同意書有關的交換代理和資訊代理),電話:(800) 713-9960(免費)或(212) 269-5550(銀行和經紀人)。資格確認表可在www.dfking.com/newmont-newcrest或聯絡D.F. King & Co., Inc.獲取,郵寄地址:newmont@dfking.com。
本新聞稿不構成對任何證券的銷售或購買要約,或銷售或購買要約的邀約,或投標或同意的邀約。如果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進行此類要約、邀約、購買或銷售屬於非法行為,則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進行此類要約、邀約、購買或銷售。交換要約和徵集同意書僅根據要約備忘錄和徵集同意書聲明進行,且僅在適用法律允許的人員和司法管轄區中進行。
新Newmont票據尚未根據《證券法》或任何州或外國證券法進行註冊。因此,在未進行註冊或未獲得《證券法》和任何適用州證券法或適用外國證券法註冊要求適用豁免的情況下,不得發售或出售新Newmont票據。如果交換要約得以完成,Newmont將簽訂一份註冊權協議,根據該協議,Newmont將同意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提交交換要約註冊聲明,允許用每個系列的新Newmont票據交換根據《證券法》註冊的本金金額相同的同系列交換票據,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對新Newmont票據的轉售進行註冊。
關於Newmont
Newmont是世界領先的黃金公司以及銅、鋅、鉛、銀生產商。公司擁有世界一流的資產、發展前景和人才組合優勢,能夠在非洲、澳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北美和巴布亞紐幾內亞有利的採礦管轄區得到充分發揮。Newmont是唯一一家進入標准普爾500指數的黃金生產商,在原則性的環境、社會和治理實踐方面受到廣泛肯定。該公司的價值創造能力在業界首屈一指,並以強大的安全標準、出色的執行能力和科技專長為支撐。Newmont成立于1921年,於1925年上市。
有關前瞻性陳述的警示性聲明(包括展望假設)
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陳述,屬於此等章節和其他適用法律中的安全港條款範疇以及適用澳洲證券法定義的「前瞻性資訊」。如前瞻性陳述表達或暗示對於未來事件或結果的期望或信念,此等期望或信念的表達出於誠意,並且我們相信其具有合理基礎。然而,此等陳述受到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可能造成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中表達、預測或暗示的未來結果存在顯著差異。前瞻性陳述通常針對我們預期的未來業務和財務表現和財務狀況;通常包含「預期」、「打算」、「計畫」、「將」、「會」、「估計」、「期望」、「相信」、「待定」或「潛力」等詞語。本新聞稿中的前瞻性陳述可能包括但不限於:(i)對未來產量和銷售的估計,包括生產前景、平均未來產量和上行潛力;(ii)對適用于銷售的未來成本和總體維持成本的估計;(iii)對未來資本支出的估計,包括開發和維持資本;(iv)對專案的預期,包括但不限於對生產、採礦、適用于銷售的成本和總體維持成本、資本成本、礦山壽命延長、施工完成、商業生產和其他時間表的預期;(v)對最近重啟運營的場地的未來預期;(vi)對未來投資或資產脫售的預期;(vii)對自由現金流和股東回報的預期,包括未來股利、股利架構和預期派息水準;(viii)對未來礦化情況的預期,包括但不限於對儲量和採收率的預期;(ix)其他展望;(x)對未決或擬議交易的預期。對未來事件或結果的估計或預期依據某些假設,這些假設可能被證明是不正確的。這些假設包括但不限於:(i)當前的岩土、冶金、水文和其他實體條件沒有重大變化;(ii)營運和專案的許可、開發、營運和擴大符合當前的預期和開採計畫;(iii) Newmont營運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政治發展符合其當前的預期;(iv)某些匯率假設;(v)金、銅、銀、鋅、鉛和石油的某些價格假設;(vi)主要供應品的價格;(vii)當前礦產儲量和礦化物估算的準確性;以及(viii)其他規劃假設。不確定性包括與總體總體經濟不確定性和不斷變化的市場條件有關的不確定性,我們營運所在轄區對採礦業不斷變化的限制,對供應鏈的影響,包括價格、貨物供應、接收供應品和燃料的能力,以及利率變化的影響。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導致營運地點進入維護和保養階段,並影響專案的估算、成本和時間安排。地緣政治條件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影響某些規劃假設,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和貨幣價格、成本和供應鏈可用性。有關與Newcrest和合併公司交易的前瞻性陳述的相關風險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價和經營業績的波動;Newmont和Newcrest業務的迅速有效整合以及達成交易預期的相乘效應和價值創造的能力;已經或可能對雙方以及與2023年5月15日的計畫實施契約(經不時修訂,以下簡稱「計畫實施契約」)相關的其他方提起的任何法律訴訟的結果;與交易相關的意外困難或支出、業務夥伴對交易的反應以及交易對員工保留的影響;Newmont和Newcrest資源的預期市場規模和持續需求,以及競爭對手對交易所作反應的影響;以及管理層在交易相關問題上的時間投入。有關此類風險的更詳細討論,請參見Newmont於2023年2月23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Form 10-K年報,以及2023年7月20日向SEC提交的Form 8-K現況報告更新,以及Newmont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2023年9月5日向SEC提交的最終代理聲明,標題為「風險因素」,以及Newmont向SEC提交的報告中指出的其他因素。這些資訊可在SEC網站或www.newmont.com上查詢。除非適用的證券法要求,否則Newmont不承擔發布對於任何「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僅限於前景展望)的公開修正的任何義務,以反映本新聞稿發布日期之後的事件或情況或反映發生的意外事件。投資人不應假設之前發布的「前瞻性陳述」未獲更新即構成對這些陳述的再次確認。繼續依賴於「前瞻性陳述」應由投資人自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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