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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宣布进一步收购KHD19.03%的股份,并将发出公开收购要约

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AG(FSE: KWG / OTCBB: KHDHF)

2013-10-1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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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国商业资讯)--中航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AVIC International Beij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AVIC”)高兴地宣布下列事项:

 

  • 今天,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航国际工程控股私人有限公司(AVI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AVIC Engineering”)与卖家IAT Reinsurance Company Ltd.、Occidental Fire & Casualty Company of North Carolina、Harco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Transguard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 Inc.、Acceptance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Acceptance Indemnity Insurance Company、Bermuda Partners, L.P.、Wilshire Insurance Company Ltd.、JC Kellogg Foundation、MFC Industrial Ltd.和True Heritage Limited and Peter and Cynthia Kellogg Foundation达成股份购买协议,购买上述公司所持有的德国公司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AG(以下简称“KHD”)共计19.03%的股份。

 

交易完成后,AVIC将共计持有KHD 39.03%的股份。

 

  • 与此同时,AVIC Engineering与Europe Project Management Pte. Ltd.、Europe Technology Pte. Ltd.和Europe Engineering Holdings Pte. Ltd.共同宣布了向KHD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决定,希望以自愿公开收购要约的形式(简称“收购要约”)收购KHD剩余所有股份。请登录www.avicgo1.de阅读这一公开声明。

 

  • 收购要约将以每股6.45欧元的要约价对所有KHD股东进行现金补偿。

 

中航国际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刁先生指出:“这一举措将解决所有权不明晰的问题,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长线投资。更加稳定的股东基础将使KHD全球员工、客户、供应商和融资合伙人受益,而KHD将继续提供最先进的环保产品和服务。”

 

刁先生还说:“我们预计收购要约将得到广泛的接受。我们重申,无论是股份购买协议或收购要约,均不以最低接受水平作为条件。在完成收购要约之后,如果我们能收购KHD所有股份,我们将感到很高兴。如果无法收购的话,我们将支持KHD作为公司的主导股东。”

 

关于AVIC

 

中航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 (Fortune Global 500)企业中排名212位。该公司的业务部门包括国防、运输机、引擎、直升机、航空电子设备及系统、通用航空、航空研究、飞行测试、贸易及物流、资产管理、融资服务、工程规划、建造和设计、采购和建造、汽车以及水运等。此外,中航集团还拥有空调设备、通用电子、回收利用、替代能源、飞机租赁服务、运输及物流、医疗、建造、房地产开发、商场和其他服务行业的业务。公司旗下拥有2,000多家成员公司、超过25家上市公司以及约40万名员工。

 

垂询详情请访问www.avic.com.cn

 

重要法律信息/免责声明

 

该声明并不构成销售KHD股份出价之邀约。除了要约文本之外,该声明并不构成购买KHD股份之要约,也并不能用于出价方进行陈述或达成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承诺。购买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AG股份的要约仅依据于经联邦金融监管局(Federal Supervisory Authority)批准的要约文本,且仅受制于要约文本的条款和条件。收购要约的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与声明中所含一般信息存在差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价方保留修改收购要约条款和条件的权力。敬请KHD股东阅读要约文件和所有与收购要约相关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可能含有重要的信息。在适当情况下,也请股东就要约文件内容和收购要约本身寻求独立建议,以做出合理决定。

 

收购要约仅依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而发布,特别是依据德国收购法(WpÜG)和有关要约文件内容、收购要约与强制要约对价以及公布、发出要约义务免除的规定(“WpÜG要约规定”)。收购要约的执行仅受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专属管辖,而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的管辖)。因此,任何与收购要约有关的公告、注册、接受或批准都未在德国之外的地域得到提交、安排或同意。除了援用德国的规定之外,KHD股东不能依赖于援用其他辖区的法律规定来保护投资者。任何基于此项收购要约的协议仅受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且应按德国法律进行解释。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中航集团
Ada Zhang小姐
电话:+86 10 849 71051
邮箱:zhangm@caticb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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