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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ton Aviation Finance宣布向法院递交申请书,以批准受托人的拟议解决计划

2017-06-1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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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美国商业资讯)--特拉华州法定信托机构Triton Aviation Finance(简称“TAF”)今日宣布,公司已向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提交申请书(文件号:2017-0454)。公司在申请书中要求衡平法院在发布通知和听证会之后颁布命令,根据拟议解决计划对TAF债务进行有序解决和最终核算。TAF预计,公司将根据法院的规定在终止业务解决散之前预留一段时间,以便提交针对TAF起诉,进行拟议解决方案中TAF资产的最终分配,以及TAF剩余债务的放弃和免除,但取决于衡平法院对拟议解决计划的批准。TAF还预计,TAF的A级、B级和C级票据将从卢森堡股票交易所退市,这些2000年6月22日(分别于2001年11月30日、2012年9月27日和2013年9月30日补充契据)发行的票据由TAF作为发行人、特拉华州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TAL2 LLC作为现金管理者和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美洲(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前身为Bankers Trust Company)作为受托人。这一退市举措可能会在拟议解决计划获得批准之前发生。

 

可拨打(415) 795-2085或通过邮箱rbrinkman@t-aviation.com向TAF索取包括拟议解决计划在内的申请文书或其他文件副本,或向TAF询问有关任何问题。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基于管理层当前对未来事件的预期且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不在TAF的控制范围内,会导致实际结果与这些前瞻性陈述预计或暗示的结果大相径庭。尤其是,我们不能保证衡平法院将采取任何行动或批准拟议的决议计划。您不应过于信赖任何前瞻性陈述。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仅代表该陈述作出当日的情况。除非法律要求,TAF不承担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因素而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 http://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170616005769/en/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TAF
Raquel Brinkman, 415-795-2085
rbrinkman@t-avi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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