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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ton Aviation Finance (“TAF”)解散,并设立清算信托

2017-12-2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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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美国商业资讯)--2017年12月19日(“生效日期”),TAF根据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简称“衡平法院”)2017年11月17日判令(简称判令)解散。在扣除150万美元的备用金(“清算信托存款”)之后,TAF的现金资产将交给契约受托人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以按照决议计划(简称“计划”)条款,向信托契约(2000年6月22日)下的TAF A-1级票据持有者分配。该信托契约在2001年11月30日、2012年9月27日、2013年9月30日由发行人TAF、现金管理人TAL2 LLC以及契约受托人(简称“契约”)分别进行了补充。

清算信托存款已被汇至Triton Aviation Finance清算信托(简称“清算信托”)。清算信托依据判令和2017年12月19日签署的Triton Aviation Finance清算信托协议(简称“清算信托协议”)设立。契约受托人代表TAF A-1级票据持有者,是清算信托的受益人。Raquel Brinkman将担任清算受托人。清算信托将有权解决所有在2017年10月5日(衡平法院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的针对TAF和其子公司的索赔,支付行政费用,并采取其他必要举措来实施计划条款。

清算信托预计于2018年12月18日或之前终止,取决于清算信托协议条款。在清算信托终止之后,所有清算信托的剩余现金资产将被转至契约受托人,以便根据计划和契约进行使用。

依据契约发行的TAF B级和C级票据将在生效日之后即刻从卢森堡股票交易所退市。

可通过致电(415) 795-208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brinkman@t-aviation.com联系TAF,索取方案、判令、清算信托协议、TAF生效日通知或其他文件的副本,或咨询任何问题。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基于TAF当前对未来事件的预期且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不在TAF的控制范围内,会导致实际结果与这些前瞻性陈述预计或暗示的结果大相径庭。您不应过于信赖任何前瞻性陈述。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仅代表该陈述做出当日的情况。除非法律要求,TAF不承担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因素而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171219006009/en/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Triton Aviation Finance
Raquel Brinkman, 415-795-2085
rbrinkman@t-avi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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