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美国商业资讯)--全球投资者权益律所Rosen Law Firm提醒Phoenix Tree Holdings Limited (NYSE: DNK)证券购买者注意,证券集体诉讼重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这些购买者按照和/或依据公司因2020年1月22日首次公开募股(“IPO”)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或注册声明,购买了该公司的证券。集体诉讼旨在依据联邦证券法弥补Phoenix投资者所蒙受的损失。
如需加入Phoenix集体诉讼,请访问 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1846.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
上述诉讼的集体尚未得到认证。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师将不会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个人可自行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作为缺席集体诉讼成员,且无需在这个时期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要原告无关。
在这一诉讼案中,股票发售材料存在重大缺漏和误导信息,因为他们删除了并歪曲了以下事实:(1) Phoenix已经收到了有关IPO之前可疑商业行为的客户投诉和负面新闻,包括其广为人知、臭名昭著的实践:欺骗性地诱导租户获取贷款,而公司则将贷款的收益用于其业务和运营;(2)在IPO之时,该公司在中国住宅租赁市场的竞争遭遇不利,而此时Phoenix主要业务所在地出现了新冠病毒爆发,包括疫情中心武汉;(3)在IPO期间,Phoenix的技术能力无法让公司度过中国新冠病毒爆发所导致的并发影响和业务侵蚀;(4)在IPO之际,Phoenix正在应对中国异常不利的业务局势,因为按理说新冠病毒传播所导致的事件、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很有可能会对Phoenix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包括租户投诉以及负面媒体报道的大量增加,以及租户无法按照IPO之前确立的条件,继续支付租金和服务费的可能性;(5)受上述事件影响,在管理因中国疫情导致的客户投诉或不良影响的后果方面,Phoenix与其竞争对手的地位没有什么差别;以及(6)结果,公司在所有相关时期的公开声明均存在重大虚假误导信息,而且当市场知晓实情后,诉讼认为投资者已经蒙受了损失。
律所已经提起了集体诉讼案。如果您希望担任首要原告,则必须在2020年6月26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首要原告是代表其他集体成员主导诉讼的代表方。如果您有意加入诉讼,请登陆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1846.html;如您有意探讨自身在集体诉讼中的权利或利益,请拨打律所免费热线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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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n Law Firm代表全球投资者,主要从事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凭借其在2017年处理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件数量,律所获选成为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榜单中排名第一的律所。自2013年以来,我们一直位列该榜单的前三名。Rosen Law Firm已经为投资者获取了数亿美元的赔偿。律师广告。此前结果并不能保证类似的结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00527005810/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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