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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N 2021

全球投资者法律顾问ROSEN鼓励Alfi, Inc.投资者在ALF证券集体诉讼的重要截止日期1月31日之前聘请律师

2021-12-2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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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美国商业资讯)--原因:全球投资者权益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提醒(1)根据和/或可追溯至Alfi, Inc. (NASDAQ: ALF)于2021年5月4日或前后所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或“发行”);和/或(2)在2021年5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含上述日期,简称“集体诉讼期”)购买该公司证券的人士牢记,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为2022131

这意味着什么:在集体诉讼期购买了Alfi证券的人士,可以通过风险代理费安排,有机会无需支付任何自付费用和花销而获得赔偿。

接下来该如何做:如需加入Alfi集体诉讼,请访问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201.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以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律所已经提起了集体诉讼案。如果您希望担任首席原告,则必须在2022131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首席原告是代表其他集体成员主导诉讼的代表方。

为什么选择ROSEN LAW:我们鼓励投资者选择有资质且在担任领导职务方面有着成功可查记录的律师。通常,发布通知的律所并无可相比的经验、资源或任何严谨的同行认可。诸多此类律所实际上并未提起证券集体诉讼。请务必明智地选择法律顾问。Rosen Law Firm在全球范围内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Rosen Law Firm曾针对一家中国公司发起了迄今规模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并成功达成了和解。Rosen Law Firm曾因其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数量,于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评选为排名第一的律所。自2013年以来,Rosen Law Firm每年都进入了该榜单的前四强,而且为投资者追回了数亿美元的资金。律所仅在2019年便为投资者追回了超过4.38亿美元的资金。2020年,创始合伙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评选为“最佳原告律师”(Titan of Plaintiffs’ Bar)。律所的众多律师都得到了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彰。

案件详情:本诉讼认为,与该公司IPO有关的发行文件在编制上存在疏忽,因此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了使所做陈述不具误导性的其他必要事实,并且未按照相关规则和条例进行编制。此外,本诉讼认为,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被告对Alfi的业务、经营和合规政策做出了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具体而言,发行文件和被告做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和/或未能披露:(1) Alfi 对财务报告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及内部控制不完善;(2)因此,Alfi及其雇员可能并且确实在未充分和适当地咨询Alfi董事会或得到其批准的情况下从事公司交易和其他事项;(3)所有上述情况都增加了对Alfi及其雇员进行内部和监管调查的风险;(4)所有上述情况一经披露,可能会对Alfi的声誉、财务状况和及时向SEC提交定期报告的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以及(5)因此,被告在所有相关时间的公开陈述都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性。诉讼称,当市场了解真实信息之后,投资者便蒙受了损失。

如需加入Alfi集体诉讼,请访问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201.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

上述诉讼的集体尚未得到认证。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师将不会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个人可自行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作为缺席集体诉讼成员,且目前无需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的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席原告无关。

敬请通过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 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情况。

律师广告。先前的结果并不保证可实现类似结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11217005582/en/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Laurence Rosen, Esq.
Phillip Kim, Esq.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电话:(212) 686-1060
免费热线:(866) 767-3653
传真:(212) 202-3827
lrosen@rosenlegal.com
cases@rosenlegal.com
pkim@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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