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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信赖的投资者法律顾问ROSEN鼓励蒙受损失的Array Technologies, Inc.投资者在ARRY诉讼的重要截止日期前聘请律师

2021-06-0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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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美国商业资讯)--原因:全球投资者权益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提醒购买Array Technologies, Inc. (NASDAQ: ARRY)证券的以下人士牢记,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为2021713:(1)在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5月11日期间(含上述日期,简称“集体诉讼期”)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Array证券;和/或(2)根据和/或可追溯到以下情况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Array普通股:(i)与公司2020年10月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相关的登记声明和招股说明书;或(ii)与公司2020年12月的发行(“2020年12月SPO”)相关的登记声明和招股说明书;或(iii)与公司2021年3月的发行(“2021年3月SPO”)相关的登记声明和招股说明书;或(iv) IPO、2020年12月SPO或2021年3月SPO的任何组合。

这意味着什么:在集体诉讼期购买了Array证券的人士,可以通过风险代理费安排,有机会无需支付任何自付费用和花销而获得赔偿。

接下来该如何做:如需加入Array集体诉讼,请访问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98.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律所已经提起了集体诉讼案。如果您希望担任首席原告,则必须在2021713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首席原告是代表其他集体成员主导诉讼的代表方。

为什么选择ROSEN LAW:我们鼓励投资者选择有资质且在担任领导职务方面有着成功可查记录的律师。通常,发布通知的律所并无可相比的经验或资源。Rosen Law Firm在全球范围内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Rosen Law Firm曾针对一家中国公司发起了迄今规模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并成功达成了和解。Rosen Law Firm曾因其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数量,于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评选为排名第一的律所。自2013年以来,Rosen Law Firm每年都进入了该榜单的前四强,而且为投资者追回了数亿美元的资金。律所仅在2019年便为投资者追回了超过4.38亿美元的资金。2020年,创始合伙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评选为“最佳原告律师”(Titan of Plaintiffs’ Bar)。律所的众多律师都得到了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彰。

案件详情:本诉讼认为,招股文件和被告作出了虚假和/或误导性声明,且/或未能充分披露当时存在的与某些供应品(如钢铁)有关的成本上升及公司的运输成本增加,并且这些情况可能已经并正在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诉讼还称,被告在新闻稿和电话会议中作出了严重虚假和/或误导性声明,因为被告忽略或没有披露早在2020年第一季度,某些商品(如钢铁)的价格大幅上涨,以及Array正面临着不断增加的运输成本。由于上述原因,该公司对其业务和经营的积极陈述缺乏合理依据。诉讼称,当市场了解真实信息之后,投资者便蒙受了损失。

如需加入Array集体诉讼,请访问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98.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

上述诉讼的集体尚未得到认证。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师将不会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个人可自行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作为缺席集体诉讼成员,且目前无需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的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席原告无关。

敬请通过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或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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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10604005627/en/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Laurence Rosen, Esq.
Phillip Kim, Esq.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电话:(212) 686-1060
免费热线:(866) 767-3653
传真:(212) 202-3827
lrosen@rosenlegal.com
pkim@rosenlegal.com
cases@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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